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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301215)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汽股份中汽股份(SZ:301215)2025-10-17 18:47

会议召集 - 董事会应在提议或收到提议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15日前发出[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14] - 董事会负责召集,多种情形下应召集[12] - 可提议召开的包括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等[15] - 规则规定事项发生15日内董事会未履职,10%以上持有人等可发通知召开[17]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21] - 临时提案人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提案,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21] 会议安排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3个交易日,不得晚于前1个交易日[18]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5] - 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推举主持,由持有最多表决权的持有人担任主席[29] - 应10%以上持有人要求,公司派董事或高管参会[30] - 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情况前,会议登记终止[30] - 休会后复会不得对原议案范围外事项决议[31] 表决权规则 - 每张100元未偿还债券有一票表决权[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表决权[33]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同意有效[34] 决议生效及通知 - 决议自表决通过生效,需批准的批准后生效[35] - 会议作出决议2个交易日内,董事会公告通知持有人[3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资料董事会保管10年[37]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可转债发行日生效[40] - 规则项下公告在深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进行[40] - 相关争议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40] - 法律有规定从其规定,除非公司同意且决议通过,规则不得变更[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