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对象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和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8]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如官网、股东会等[6] 互动易平台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查看互动易提问并及时处理[6] - 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9] - 不得发布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等不宜公开内容[9] - 董事会秘书需审核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10] 其他信息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0] - 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11] 活动规范 - 交流内容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准,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2] - 为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等提供便利,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3]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4] 活动记录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6] 组织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档案保存 - 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0] 投资者说明会 - 召开应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会前发布公告[22]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2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3] 现金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3]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公司、调研机构及个人不得利用调研活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25]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全程参加[25]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5]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信息、不泄露及利用信息等[25][26] - 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6] - 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应告知公司,有错应改正[26] - 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报告并公告,要求对方保密[26] 媒体调研参照执行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26] 制度解释与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江特电机(0021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