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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晶丰明源晶丰明源(SH:688368)2025-10-17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4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849.0481万元,股份总数为8849.0481万股[7][16] - 发起人胡黎强、夏风、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36.81%、33.59%、29.60%[15]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23]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比例限制[2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7][12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9][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年报、半年报、季报[133]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4] - 符合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连续三年不少于年均30%[13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0][1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0][161][16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