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200468) - 公司章程
南京普天南京普天(SZ:200468)2025-10-17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10,00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500万股,股本结构为境内上市外资股10,000万股,国有法人股11,500万股[1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9] 收益规定与股东权利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高管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起诉[27][2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45][46]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44][45]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1]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9]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8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的对外投资等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2]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18]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6]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的过半数通过[116] 公司高管与报告披露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5][129]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9] 利润分配与分红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0%[142] - 每股可分配利润低于0.10元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42] - 合并报表年底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42]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9]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152]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