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0029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记名投票,一人一票[12] 职责权限 - 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要求公司人员提供支持并回答问题[9] - 可在内外搜寻董高人选[9] 其他规定 - 关联委员回避表决,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