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0029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朝阳科技朝阳科技(SZ:002981)2025-10-17 19:4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如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4][6]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5]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聘任 - 解聘要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7] - 离任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0]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遵守公司章程[12] 信息披露办理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指派秘书和代表办理[12]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