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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通化东宝通化东宝(SH:600867)2025-10-17 19:4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审议披露[11] - 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12] 其他关联规定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9]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且需审议股东会[12] - 为关联人担保需审议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决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4] - 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公告溢价并提供投票便利[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4] - 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23] - 实际执行超预计金额,按超出金额重新审议披露[23]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政策,条款变更重新审批[18]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参照多种原则方法[19] - 关联交易公告含对方、标的、关系等内容[21] - 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2] - 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审议披露[23]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方式审议披露[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