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于1992年10月26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795,695,94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795,695,940股,均为普通股[3][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2] - 股东对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4] 股东会审议 - 审议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单项对外投资等事项[34]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净资产10%的事项[34] - 审议单项贷款超净资产20%的事项[34] 担保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至十一名董事组成,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73] - 董事会有权决定5000万元以上至净资产10%以下的单项对外投资等事项[76] - 董事会有权决定5000万元以上至净资产20%的单项贷款事项[76]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5000万元以下的单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贷款等事项[96] - 总经理可决定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6] 财务与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2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国脉文化(600640)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