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活动管理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8]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及至少一家报纸为信息披露媒体[12]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网络设施开展活动[13] - 公司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现场参观等提供便利[1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8]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发布公告,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7]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总监等[17]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 公司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1] - 公司接受调研后,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告知并核实[21] - 公司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或采访参照相关规定执行[21]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八项主要职责[29] 信息披露 - 法定信息披露由各部门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完成报告[30] - 非法定信息披露统一归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30] - 公司网站信息披露需按规定执行[30] 其他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5] - 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9]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关注公司相关信息并反馈[29] - 控股股东等应重视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9]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五项素质[30] - 各职能部门等应执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30] - 本规定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起实施,原制度废止[31]
渝 开 发(000514)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