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000505)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 制度,规范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 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京粮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过程中方案制定、行权、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 权委托总经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代为行使的行为。 董事会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临时授权。一般授权是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权限; 临时授权是指董事会审议具体事项时的授权。临时授权事项应当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明 确授权事项、授权期限等具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决策质量与效 率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