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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6050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九丰能源九丰能源(SH:605090)2025-10-17 21:46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如有))、高级管 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的,公司将在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