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60509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书面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 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