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6050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