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3006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 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公司下属子公司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