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3006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及《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并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等重大 事项,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