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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集团(00196) - 提名委员会职权及责任范围守则
宏华集团宏华集团(HK:00196)2025-10-20 16:34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最少由三名委员组成,成员中至少一名为不同性别,独立非执行董事须超半数[4] -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任命,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5] 任期与资格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一致,期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中途不再任董事则自动失去资格[6] 职责与工作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编制技能表并提变动建议[9] - 借助外部咨询确定董事会成员及高管能力特质[20]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2] - 开会需提前至少5天通知,议案及资料提前3天发送[13] - 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多数票通过,票数相同时主席有最终决定权[15] 其他事项 - 办公室设在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有关业务工作[7] - 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士担任[8] - 向董事会汇报调查结果及建议[21] - 提供职权范围并上传至相关网站[25] - 守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