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披露[9]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1] 关联交易执行变更 - 关联交易执行中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2]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除特定交易外,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已执行且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20] - 首次发生或主要条款变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20]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14] 其他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6]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19]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