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合力科技合力科技(SH:603917)2025-10-20 16:4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人员等多主体[3]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4] 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歧义时以中文为准[6]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按规定时间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有不同审计要求[16] 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原因等[15]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临时报告规定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21] - 规定重大事件范围及披露要求[23][24][26] 人员职责与流程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培训、通报股东[34]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有草拟、审核、披露流程[41] 保密与违规处理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签保密协议,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保密第一责任人[45]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处分、追责并要求赔偿[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