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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合力科技合力科技(SH:603917)2025-10-20 16:4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 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 司特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