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章 审核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董事 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职责须至少包括 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 见;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 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 ")对公司年度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 制定的《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合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