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股东和股东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股东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议事范围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相应职 权,议事范围如下: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 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以下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