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6008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人民同泰人民同泰(SH:600829)2025-10-20 17:15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其他报告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3]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风险[18] 报告制度相关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在12小时内将书面文件交或传真给董事会秘书[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5]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4] - 报告义务人应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办公室[20]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3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报告规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