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6008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人民同泰人民同泰(SH:600829)2025-10-20 17:15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原任离职,董事会应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有特定不良记录人士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9] - 需按规定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11]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代行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其他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