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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物产环能物产环能(SH:603071)2025-10-20 17:15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 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 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确 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 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责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职权及分工、总经理 办公会等内容。 (二)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 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四条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