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辞任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5] 会议要求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8][9] 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与方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