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物产环能物产环能(SH:603071)2025-10-20 17: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制定办法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实现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2] - 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5] - 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5] - 在官网开设专栏,利用公益网络平台开展活动[6]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通过路演等方式沟通[6]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工作规范 - 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9] - 支持投资者行权,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10]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工作负责人[12] - 设证券投资部为日常管理部门[12]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八项[12] 行为限制 - 活动中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七种情形[13] 人员要求 - 工作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3]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13]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数据库[13]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生效与执行 - 办法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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