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离职制度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通过审议[1] - 董事辞任自收报告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报告生效[4] 补选与解任 - 董事辞任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特定情形公司解除董高职务[6] 保密与股份转让 - 董事保密义务离职后有效,其他忠实义务半年内有效[11]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