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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600157)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永泰能源永泰能源(SH:600157)2025-10-20 18:15

股东大会相关 - 永泰能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0月28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2] - 现场会议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3] - 会议议案为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和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4]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6]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0] - 新增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1]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1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33]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3]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9]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6] - 修订后现金红利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8]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8][69]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机构[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