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与注销股份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98.63元/股[5][6] - 截至2025年7月10日,回购股份927.5万股,占总股本0.30%,回购均价53.90元/股,使用资金49997.96万元[6] - 2025年7月14日注销回购的927.5万股股份,注册资本由3139746626元变更为3130471626元[6][7] 股东大会相关 - 2025年10月28日14:3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 - 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等议案[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由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于1998年12月16日发起设立[10] - 公司目前登记机关为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3044841F[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0471626元[10] - 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3130471626股,全部为普通股[11] 公司经营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是以科技为先导等,发展成全球化运营的化工新材料公司[11] - 公司主责聚焦高技术、高附加值化工新材料领域等[11] - 公司主业为化工及化工新材料相关业务[11] 公司治理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应担责[1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4]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6]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6][47] - 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6][47]
万华化学(600309) - 万华化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