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600995) -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义务,享 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考核工作,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 事会考察、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联络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 司或董事会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七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