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600995) -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细则
减持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因离婚分割股份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1]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等需在相关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填报相关内容[16]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减持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规定减持区间内公司有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未实施或未完毕应在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1] 违规处理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规定[8] - 董高及相关人员违反细则董秘应及时报告[21] - 违反细则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21]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1] - 原管理规定同步废止[21] - 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21] - 与新规定不一致以新规定为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