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东谷(6039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披露财务信息等[9]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内部控制风险[13]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4] - 年报审计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督促审计资金占用情况[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7]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撤换[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2]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决议,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2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27] - 细则与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3]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需审议通过,通过日起生效[24][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