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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6039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长源东谷长源东谷(SH:603950)2025-10-20 18:4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发出通知后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增新提案,除非是符合规定的临时提案[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27] 投票权数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董事时,每位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数乘以有权选出相应董事人数[29] 当选票数 - 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半数[30]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1]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得表决[36]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1次结果为准[37] 表决意见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应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38]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1][3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5] 规则解释与修改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规则修改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议事规则同时废止[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