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银行(6009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无锡银行无锡银行(SH:600908)2025-10-20 18:4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含3名执行董事、6名股权董事、5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1名董事长[4] 董事会职权 - 决定公司单笔对外捐赠、赞助50万元(含)以上事项及控股企业对外捐赠、赞助事项(不得超50万元)[6] - 决定年度投资计划内单笔2000万元(含)以上大宗物资(设备)、服务采购方案及科技系统购置[6]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2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书面通知,传签表决提前3日通知[13] - 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召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6] - 重大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书面传签表决事项至少提前3日送达全体董事[18]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投赞成票[21]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22]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3]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4] - 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在会议结束后10日内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备案[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永久[27]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表决票数等内容[26] - 董事会决议由行长或决议执行人执行,结果向董事长汇报[26]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5] - 董事不签字又无说明视为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内容[26] - 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29]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旧规则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