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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603982)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泉峰汽车泉峰汽车(SH:603982)2025-10-20 18:46

发行关键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6] - 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17] - 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7][18] - 2025年7月25日收到上交所审核意见,认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条件[19] - 2025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19] - 2025年10月10日和保荐人向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20] - 截至2025年10月13日,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199,999,995.54元全额汇入发行专用账户[20] - 2025年10月14日毕马威华振出具申购资金验证报告[20] - 2025年10月14日中金公司划转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 发行基本信息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25,575,447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且超《发行方案》规定拟发行股票数量70%[24][28]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13日,发行价格7.8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9.77元/股的80%[25] - 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5.54元,扣除发行费用4,846,39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5,153,605.44元[22][29] -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德润控股,以现金认购全部股票[30][31] 股东相关 - 2025年6月30日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合计148,093,267股,占总股本比例51.18%[49] - 2025年6月30日发行前泉峰精密持股72,000,000股,占比24.88%,质押26,795,285股;泉峰中国投资持股64,671,068股,占比22.35%[49] - 2025年7月23日泉峰精密解除质押6,795,285股,截至报告出具日质押20,000,000股;7月15日泉峰中国投资质押12,700,000股[49][51] - 假设以2025年6月30日前十大股东持股为基础,发行后前十大股东持股合计172,981,670股,占比54.93%[51] - 发行后泉峰精密持股72,000,000股,占比22.86%;泉峰中国投资持股64,671,068股,占比20.53%;德润控股持股25,575,447股,占比8.12%[51] - 考虑可转债转股,以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339,553,548股为基础测算,发行后总股本365,128,995股,泉峰精密持股比例19.72%,泉峰中国投资持股比例17.71%,德润控股持股比例7.00%,实际控制人控制股权比例合计44.44%[52] 其他 - 因发行前潘龙泉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不足50%,德润控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2] - 发行对象德润控股由潘龙泉直接持有100%股份,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36][38] - 截至报告出具日前12个月,发行人与德润控股及其关联方除已披露交易外无其他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将按规定履行程序[39][40] - 德润控股认购资金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备案[41][42] - 保荐人核查德润控股属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本次发行风险等级匹配[44]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亮[45] - 德勤华永于2023年4月21日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为德师报(审)字(23)第P03861号[83] - 德勤华永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为德师报(审)字(24)第P05186号[76] - 毕马威华振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3365号[86] - 毕马威华振出具申购资金验证报告,报告号为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96号[94] - 毕马威华振出具验资报告,报告号为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97号[94] - 公司办公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159号[100] - 公司联系电话为025 - 84998888,传真为025 - 52786586[100] - 公司联系人是杨文亚[100] - 股票交易日查询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