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603082) -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稿)
北自科技北自科技(SH:603082)2025-10-20 19: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注册,2024年1月30日上市,首次发行40,55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222.7543万元[5] - 发起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12,167.0643万股,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7,200.0000万股,占比59.1761%[13]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222.754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2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诉讼[3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51][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9] 董事相关规定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0]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99]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5]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应为单数且不得少于三名,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06] 公司管理层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1] - 总经理决定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租入或租出资产[1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13] 财务与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现金分红年度、中期不少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10%,中期和年度合计不低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3]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再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5] 公司合并、清算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9,140,14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