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情形[1] - 制定相关文件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合规[1] - 已征求员工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无损害利益及强制参与情况[2] - 拟定持有人符合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决策与时间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6]
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合伙人持股计划的情形[1] - 制定相关文件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合规[1] - 已征求员工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无损害利益及强制参与情况[2] - 拟定持有人符合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决策与时间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