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洲明科技洲明科技(SZ:300232)2025-10-20 18:59

资金筹集 - 员工自筹资金不超5000万元,融资不超5000万元,融资与自筹资金比例不超1:1[7]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1亿元,按2025年10月17日收盘价测算对应约1424.50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1.31%[9] 持股计划期限 - 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36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起算,可延期或提前终止[10][12] - 标的股票锁定期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起算[11] 计划变更与延长 - 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11][36] - 存续期内,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 参加对象 -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符合标准的员工,有特定情形者不能成为持有人[6] 股票获取 - 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9]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合伙人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1日提交临时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合伙人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会议需合计持有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18] - 持有人会议每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存续期限延长及变更情形除外)[18] 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19] - 代表合伙人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主任应在5日内召集和主持[20]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通知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任召集,提前2日书面通知委员[20] - 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日[20] 表决权 - 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每份计划份额对应一票表决权[17] 计划实施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草案[2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审议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前公告[24] - 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持股计划可实施[24]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24] - 标的股票建仓完成前,每月公告一次持股计划实施进展[24]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24] 清算与分配 - 本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33][36] 份额转让 - 持有人辞职,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其份额转让,转让价为认购成本价或收盘价孰低值[34] - 持有人因负面影响被解除劳动合同,管理委员会有权强制转让其份额,转让价为认购成本价和解除合同时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孰低值[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