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信息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3] 信息保密与报送 -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布前不得泄露内容[5] - 无依据敏感信息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5] - 按规定报送未公开财务信息需登记使用人为内幕知情人[5]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多部门审核批准[5] - 报送信息时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6] - 报送信息后相关文件留部门和证券部存档,证券部备案使用人[6] 信息安全与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6] - 外部单位信息泄露公司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 违反制度的单位或人员将视情节处罚或担责[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