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华资实业华资实业(SH:600191)2025-10-20 19: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应提前两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审议“提供担保”等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1] 人员职责 - 董事会设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9] - 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工作[9] 提案与表决 - 董事等可提议案,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否则全体董事表决[1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2]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规则相关 - 董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2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