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6914.450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人员变动与任职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 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5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0] 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5]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董事为清算义务人[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