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渤海轮渡渤海轮渡(SH:603167)2025-10-20 19:46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4] - 所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5] 投资计划管理 - 各单位应在本年度11月底前编制完成下年度投资计划[10] - 年度投资计划确需调整应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11] - 单项追加投资金额达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投资报告与监督 - 高风险投资应每季度终了报告项目执行情况[16]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17] 投资处置与管理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项目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对外投资相同[17]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17] - 证券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行为的档案管理[17] 投资制度 - 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19] - 实行投资项目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制[19] 其他规定 - 境外投资不得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等,不得违反相关规定[17]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采取措施并跟踪监控,造成损失追究责任[20] - 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