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控股股东规范 - 规范目的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2] - 应履行遵守法规、不滥用控制权等十项职责[3] - 承诺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3] 独立性要求 - 不得通过六种方式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7] - 不得通过六种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性[7] - 不得通过五种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性[9] 资金占用限制 - 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不得通过六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9] 关联交易原则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1] 信息披露义务 - 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等[14] 股份相关规定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16] - 公司特定情形下控股股东不得减持股份[22] - 转让控制权前应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23] 股东权益保障 - 应配合公司保障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27] 议案与承诺 - 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27] - 应对存在较大履约风险的承诺事项提供履约担保[27] - 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前转让股份不得影响承诺履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