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成股份(000151)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成股份中成股份(SZ:000151)2025-10-20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3][24]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7]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披露财报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7]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机构等费用[29]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通过之日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