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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000151)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成股份中成股份(SZ:000151)2025-10-20 19:4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 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从董事中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 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 委员(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