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重大损失界定 - 可能造成损失合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上[2] 辞职相关 - 董事书面辞职,董事会2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 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3] 罢免相关 - 应罢免情形下,董事会责令超15日未引咎辞职则进行罢免[3] - 董事应罢免,2个交易日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原因[3] - 高级管理人员应罢免,2个交易日内董事会表决并披露原因[5]
重大损失界定 - 可能造成损失合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上[2] 辞职相关 - 董事书面辞职,董事会2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 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3] 罢免相关 - 应罢免情形下,董事会责令超15日未引咎辞职则进行罢免[3] - 董事应罢免,2个交易日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原因[3] - 高级管理人员应罢免,2个交易日内董事会表决并披露原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