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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300221)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银禧科技银禧科技(SZ:300221)2025-10-20 20: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11年5月5日获批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注册资本为47375.4685万元[8]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已发行股份数为47375.468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董事相关规定 - 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7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3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47][14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