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宇新股份(0029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宇新股份宇新股份(SZ:002986)2025-10-20 20:31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和 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