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0029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事项[7][8]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与年报披露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8]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0]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出现重大差错审计部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0] - 应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包括干扰调查等[11] - 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等[11] - 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方式有通报批评等[11] - 追究责任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 信息披露与制度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按规定执行[6]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8] - 公司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应临时公告披露[21]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1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25年10月20日起实施[13][15] - 公司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