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0029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广 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向股东会 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 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 ...